營業項目

一、典當借款業務(主要業務)

  1. 動產典當貸款

    • 客戶提供動產(如黃金、名錶、鑽石、珠寶、手機、相機等)作為抵押品,當鋪依估價提供短期現金借款。

    • 一般期限為 1~3 個月,可續期。

  2. 汽機車借款免留車

    • 以汽車或機車作為典當標的,車可留置或不留置。

    • 須提供車籍證明、行照等文件。

  3. 不動產質借(部分當鋪提供)

    • 房屋、土地等作為抵押,資金規模較大,流程較複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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