營業項目
一、典當借款業務(主要業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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動產典當貸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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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戶提供動產(如黃金、名錶、鑽石、珠寶、手機、相機等)作為抵押品,當鋪依估價提供短期現金借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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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期限為 1~3 個月,可續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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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機車借款免留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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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汽車或機車作為典當標的,車可留置或不留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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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提供車籍證明、行照等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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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動產質借(部分當鋪提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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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、土地等作為抵押,資金規模較大,流程較複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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